我竟然涉嫌“抄袭”自己的论文被拒稿!一文教你避免过度“自我引用”

绝大多数的科研人都知道“一稿多投”是绝对不能犯的“学术不端”禁忌。但大家在日常写作中也常常会有如下疑问:如果在写新文章时想要引用自己之前发表文章中的部分观点内容,会被判定为“抄袭”学术不端吗?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聊聊“自我引用”究竟该如何看待以及如何正确“自引”。

是否能引用自己的文章?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下引用和自我抄袭的定义。引用分为直接引用和引用观点。直接引用是指引用原文,后面用括号写出作者名,年代,原文的页数。引用观点是指借用原文的一个想法,但是自己改写,而不是直接抄原文,后面用括号写出作者名、年代。

而自我抄袭是指重新使用自己以前已经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而未在参考文献中明确引用。

因而,我们可以悉知,在论文写作中,引用自己已公开发表文章的部分内容和观点是可以的,引用自己已经发表的论文就和引用别人的论文一样,只要按照规定在合理范围内规范引用,并进行引注,是不会被判定为“抄袭”的。

但是关于“自我引用”,学界一直有所争议。近期, Science就发表了一篇讨论来探讨“自我引用”这一话题。很多科学家和出版商认为重复使用自己论文中的文字部分(当然,不包括图表和数据)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么做有时候还是一种好的做法。例如著名期刊出版商Elsevier的期刊服务主管Catriona Fennell就认为“对于同一个问题,很难找出各种不同的词汇去描述它”。但与之相反,仍有部分专家学者并不认同这一做法,认为这是一种“自我剽窃”式的重复,“就算是在专业性强的文章里,也应该有很多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来描述同一个事情。重复使用会让人觉得坏了学术规矩。”

目前关于“自我引用”的争议点在于:学界并没有真正探讨过研究人员复用自己论文内容的频率,也没有严肃讨论过这种复用是否构成侵权,也没有调查过研究人员看待某种复用方法是对或错。

如何合理的“自我引用”?

在过去的几年里,学界和研究者们都开始对自引的问题愈发重视。在这里,我们鉴定的杜绝全盘照搬式的“自我抄袭”,因为这其实已经算是一种学术不端了,某种程度上和“一稿多投”是一个道理。但是,如果自己已发表文章中的某些内容对新文章的行文影响非常重要,这个情况下,适度的引用也是可以的。合理引用自己发表的论文方式如下:

  • 在文中注明。把引述内容置于引号内,并在引号前或后说明被引用者的姓名和出处;
  • 通过页下注或尾注的方式指明作者姓名、译者姓名、作品(文章) 名称, 最好是出版社、版次、页码等一并注明。
同时我们也需要提醒各位作者,“自我引用”切勿滥用,如果必须要引用自己先前的文章,在一篇论文中引用最好不要超过2篇,以免给审稿人产生不好的印象导致拒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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