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就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能否修改,需要视论文的发表阶段、原单位是否同意、以及期刊是否同意三者而定。
一般而言,在文章处于proof之前,都是可以进行信息的修正的。但一旦文章已经进入proof阶段,甚至是见刊或online了,一般情况是不能改作者的,毕竟论文已经被收录,贸然改动作者的话对论文发表是有影响的,可能会降低文章的学术水平。
即便在proof前,作者想过要修改单位,还需要取得原单位的许可。这是因为SCI文章发表会关系到单位的利益,因此如果原单位不同意,往往作者不能申请修改。同样的,作者也需要征得期刊的同意方能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
SCI论文申请修改第一作者单位,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2.与SCI期刊编辑沟通,说明修改的原因,征得期刊方的同意;
3.SCI期刊编辑修改第一作者单位;
4.作者确认。
作者单位的标注应当注明单位全称,一般按照科室、单位、城市、邮编、国家(department、 affiliation、city、postal code、country)的顺序来写作,当有两个或者更多的单位需要标注时,一般采用右上角写1、2、3或a、b、c加以区分。
而关于这个单位标注1、2、3的顺序,SCI期刊一般会默认排序在第一位的单位是第一单位,因此若所投期刊只认可第一单位,那作者在标注单位时就要注意了,以免因为顺序不对,带来更多的麻烦。